交通事故分析與防治
分析
校園意外事件分析
依據教育部自九十一年一月至九十三年三月底校園意外事件統計,大專生(含研究生)因車禍造成301人死亡佔車禍死亡人41.5% ,佔總死亡1,841人16.3% ,高居第一位,值得學校與家長共同重視。
政府推動交通安全之作法
交通安全vs保命知識
近年來交通事故原因分析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為因素居九成以上。
二、事故以駕駛人疏失佔八成以上。
三、未注意車前狀態、酒後駕車失控、超速為事故前三大排行。
防制
為什麼要帶安全帽?
分析
就九十二年騎乘機車傷亡者其受傷部位加以統計,可發現以頭部受創致死757人佔機車死亡人數1200人之63.1%為最多;次為其他部位計251人佔20.9%;再次為胸腹背部致死144人佔12%;至於四肢致死者則較少,亦詳如下表所示;由於騎乘機車頭部受創死亡者超過千餘人,仍應加強宣導與取締未戴安全帽之駕駛人。
功用
依據中國國家標準(CNS)編號第2396號乘坐機車用安全帽規定,其吸收衝擊墊料厚度應在10mm以上,並應具適當之通氣性安全帽應具有抵抗刺穿能力及吸收衝擊能量,以緩和對使用者之衝擊,日本實驗證明在時速30km/hr下其吸收衝擊能力最佳。
為什麼開車不能超速?
分析
一、車速與視力:辨識一定距離之視力會隨車速之增加而降低
二、車速與視野:人的視覺界限會隨車速之增加而愈來愈小
三、車速與衝擊力:衝擊力與車速平方成正比
四、車速與煞車距離:煞車停止距離是隨車重與車速而異
五、車速與離心力:離心力大小與車速平方成正比
相關圖示
駕駛人在速度影響下的視野
駕駛人煞車過程駕駛人看到車前狀況時,經由視覺神經反應至將汽車煞停,必須經由下列幾個過程
同時,駕駛人在踩下煞車,啟動汽車煞車系統作用後,汽車仍會行駛一段距離才能完全停止,車速越快,汽車煞停的距離也就越長,如下表:
駕駛人行車視線死角
防制
為什麼開車不能喝酒?
一、酒醉駕駛向有公路殺手之稱
二、近年來「酒後駕駛失控」已躍升為國內汽 機車肇事原因之第三位
三、以民國九十一年為例,全年肇事死亡28 61人中酒後駕車造成443人死亡約佔15.5%
四、酒精會麻痺中樞神經影響駕駛人操控車輛判斷力,使其應變能力遲緩
五、依據國內外的醫學研究,喝酒後一至二個小時,血液中酒精濃度將達到高峰,是駕車發生事故最危險的時段。
六、隨著呼氣中酒精濃度(或血液中酒精濃度)升高,開車肇事的機率呈倍數增加。
七、醫學實驗顯示人體血中酒精濃度變化會隨著體重而有明顯差異 。
酒精濃度與肇事率間之關係
為什麼開車要繫安全帶?
一、根據萬芳醫院意外傷害防治中心資料庫的顯示,發生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若能繫上安全帶,則可以減少47%之意外死亡人數;可以想見,不繫安全帶則會造成龐大的社會損失。
二、依據日本一九九五年肇事資料為例,肇事時未繫安全帶者其死亡率為2.1%,有繫安全帶者死亡率為0.3%,顯示未繫安全帶的死亡率為七倍。
三、根據美國方面的事故資料估計,從1983年到1990年止,由於汽車加裝安全帶,因而拯救了 25,000人的生命,且更將原本可能是嚴重傷害的125000個事故案件,降低為中、低度傷害。
四、我國自從民國74年4月在高速公路實施繫安全帶措施後,楊梅以南路段每件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由72年與73年的0.64人降至74與75年的0.43人,約減少32.8%;楊梅以北路段則由0.56人降至0.35人,約減少37.5%,死亡人數均減少三分之一以上 。
功用
一、由於安全帶的功能在於保護乘客,因應汽車行駛中,突然碰撞或停止時因慣性所產生向前衝撞的危險,因此在材料上,對於抗拉強度要求非常高,並且需兼顧能量的吸收性,亦須避免有過多的伸長率,而在腰帶部位的強度要求比肩帶為高。
二、在能量吸收性方面,則是肩帶的要求比腰帶為高,為達到上述功能要求,現在安全帶的製作材料大都採用仿紙品中的聚酯纖維來取代早期尼龍產品的使用,並注重產品的耐久使用性。
三、另為提高安全帶的品質並進行新技術的發展,例如安全帶材質上,使其具有高能吸收性物質的研究,以及在安全帶中端裝上能量吸收裝置之研究,提高安全帶使用上的舒適性,耐久性的提高,高能量吸收帶的再開發,各式安全帶重類的研發,以及與氣囊搭配之整個產品的開發。
使用方法
一、使用安全帶時宜養成檢驗安全帶是否具有瞬間固著力的習慣例如以手瞬間強拉安全帶是否具有強力固定能力,並時時保持安全帶與胸腹部保持適當的密接狀態,確保緊急時發揮最佳的保護功能。
二、前座乘客繫安全帶,如欲假寐之舒適而將椅背後仰,如果身體與安全帶間出現間隙,此時將影響安全帶所能發揮的保護功能,正確的使用方法是建議乘客將座椅調至適當的角度,使身體與安全帶密切配合。
為什麼行車中不能打大哥大?
一、汽車行進中若使用行動電話會使駕駛人分心
二、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對前方發生狀況的反應會變得遲緩(統計約有0.6~0.7秒的遲緩反應)
三、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較未使用電話之肇事率高出數倍(依據國外研究顯示,行車時使用行動電話,1到8分鐘之內發生事故的機率是未通電話情形下的4.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