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折抵役期申請表(.odt)
役男折抵役期申請表(.doc)
役男折抵役期申請表(.pdf)
折抵役期辦理程序:
壹、8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暨9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役男:
一、親自辦理:
(一)學生持身份證及中文歷年成績單至學生安全組辦理。
(二)學生成績單,每門軍訓課修習成績及格(60分以上;課目不得重複)則每門課每學期36堂課(小時);每8堂課(小時)折算1日;每門課折抵4.5日(不滿1日不計);故1門課及格可折抵4日;2門課及格可折抵9日,依此類推,最多於本校可折抵5門課;折抵22日。
二、通信辦理:
(一)申請成績單應檢附下列資料:
1.折抵役期申請表(至學生安全組折抵役期網頁下載)折抵役期申請表(各欄 位務必都要填寫)及簽名與註明日期。
2.成績單費用每份10元,購買郵局匯票,抬頭「中正大學」
3.掛號回郵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務必貼上足額郵票。
4.上述3項,請寄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中正大學學安組承辦人收,所附資料未齊全而影響作業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貳、83年1月1日(含)至93年12月31日(含)期間出生役男:
一、親自(含委託)辦理:
(一)請學生持身份證及中文歷年成績單至學生安全組辦理。
(二)學生成績單,每門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修習成績及格(60分以 上;課目不得重複)則每門課每學期36堂課(小時);其中符合軍事練內容及時數16堂課(小時)每8堂課(小時)折算1日;每門課折抵2日;故1門課及格可折抵2日;2門課及格可折抵4日,依此類推,最多於本校可折抵5門課;折抵10日。
二、通信辦理:
(一)申請成績單應檢附下列資料:
1.折抵役期申請表(至學生安全組折抵役期網頁下載)折抵役期申請表(各欄位務必都要填寫)及簽名與註明日期。
2.成績單費用每份10元,購買郵局匯票,抬頭「中正大學」
3.掛號回郵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務必貼上足額郵票。
4.上述3項,請寄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中正大學學安組承辦人收,所附資料未齊全而影響作業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參、相關參考規定:
一、依據「兵役法」暨「兵役法施行法」與「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以下稱本辦法)規定略以:大學
或相當層級學校之軍訓課程(含必、選修)其折減說明如下:
(一)折減現役役期:依每門課程總時數3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4.5日;五門課共180小時(堂),不足1日不列入計算,至多得折減現役役期22日。【8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暨94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役男適用本項規定】。
(二)折減軍事訓練期間:依每門課程內軍事訓練相關課目時數1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2日;五門課共80小時(堂),至多得折減現役役期10日。【83年1月1日(含)至93年12月31日(含)期間出生役男適用本項規定】。
(三)同等學制修習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以一次為限,因故重(復)修或留級再修者,不得重複折減。
二、依據教育部102年5月23日臺教學(六)字第1020074995號函略以:
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於本辦法頒布前,其於101學年度第1學期於本校修習軍訓課程其內容符合本辦法所定軍事訓練課目時數者,得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每門課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小時(堂)折算1日,至多得折減2日。另本校101學年度第1學期軍訓課程內容符合軍事訓練課目時數審認表已由教育部102年9月9日臺教學(六)字第1020119284號函同意核備;101學年度第1學期軍訓課程符合「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對照如下:
(一)三軍概要: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軍訓)-國防政策。
(二)孫子兵法: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軍訓)-國防政策。
(三)國防科技簡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軍訓)-國防科技。
三、役(訓)期折減證明申請係屬學生離校應辦事項,請同學列為重要文件,
如不慎遺失,宜提早申請補發。
(一)83年次(含)以後大專學生參加暑期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訓)期折減作業,統一於第2階段「專業訓練」時(大二之暑假)實施,役男於大二時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者,仍可累計折減日數;請於成績取得後一併辦理折減;另僅於大一修課者,應提早申請折減證明,以利第2階段「專業訓練」入營後辦理折減。
(二)如有公職人員因退休或新進因素辦理服義務役年資併計,而欲至本校申請就讀期間軍訓課程修課或折減證明,請當事人注意以下事項:
1.因本校所開立之成績單,係作為役男於退役前申請折減役期用,並不能據以推論或作為已退伍者「證明」其當年實際折減之天數,更不能據以併
為其公職年資。
2.其如於服役時,曾依規定向服役單位辦理役期折減者,方可追回其被折減之役期天數,併計入公職年資,惟當年核定折減之權責機關為其服役之人事單位,爰應請向原服役單位申請。
3.公務人員如係服國防工業訓儲軍(士)官且「服務」期滿者,其入營教育期間、軍訓課程及大專集訓年資,均得依規定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並據以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是類人員之軍訓課程並不以先經折抵義務役役期為要件。爰申請者若屬上開國防役者,學校可逕予提供軍訓課程折抵證明文件(銓敘部106年2月14日部退三字第1064185930號書函)。
4.另如有欲申請「成功嶺大專集訓證書」者,因當年核發證書為國防部,爰亦請向國防部(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申辦,電話:(04)2582-2674。
四、由他校轉入本校之轉學生,且曾於原轉出學校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 (軍訓)課程且成績及格,應出具原轉出學校未蓋印記之成績單,併同於本校修習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軍訓)課程之成績單,合併計算其可折算之役期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