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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通報第196號 -交通安全宣導

1.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 ,除
了駕駛年齡需滿14歲、禁止載人、
須配戴安全帽的規定外,也必須
在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
2. 4/10起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
者,禁止入校.
3. 鼓勵同學至車管中心登記通行証,同時有舉辦抽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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